哈喽,大家好,我是你们的小宅。熟悉《十万个冷笑话》的小伙伴们对于其中的《葫芦娃》一章应该不会陌生,当时我本人也是对这一章节持肯定态度的,好笑又好玩。但是,这样的致敬行为应该还是要得到原厂的认同,否则很容易涉嫌侵权。
而在最近,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也对“葫芦娃”诉“福禄娃”侵权纠纷案进行宣判,六个福禄娃在服装、饰品特征细节处理上与六个葫芦娃相同,只是颜色不同,可以认定两者构成实质性相似,构成著作权侵权。要求被告赔偿美影厂经济损失50万元。
从宣判结果中我们不难看出,对于此类的“致敬”,在国内还是很容易翻车的。其实,之前画漫画做电影也就算了,后续出了手游等直接盈利相关,难免还是会被找上门的。只是,估计从这里开始,就不能再用福禄娃相关的内容了。
其实,《十万个冷笑话》中也有很多致敬《JOJO》的桥段,搞笑动漫作者在创作的时候,致敬和侵权往往只在一线之隔。
不知道接下来的大电影要怎么制作了,原作估计也会规避这方面的内容。那我们的福禄小金刚之类的,估计也就只是昙花一现了。诸君又是怎么看待这一事件的呢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评论告诉小宅哦!